關于規范交易股指期貨的風險警示函
時間:2012-12-13
尊敬的客戶:
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召開的《股指期貨市場規范發展座談會》會議精神,對于股指期貨交易行為規范做以下要求:
1、會員對客戶交易行為規范承擔管理職責;
2、單一編碼日內累計開倉交易量不得超過500手;
3、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,持倉量和成交量合并計算;
4、同一客戶本人及其實際控制的多個投機帳戶下的持倉量和成交量,合并計算;
5、自買自賣、頻繁報撤、關聯帳戶合并持倉超限等均屬于異常交易行為,交易所將予以重點監控,等等。
為此,我司真誠提醒各位投資者積極關注了解相關規定的內容,合規交易,理性投資。對于因違反上述規定的賬戶,我司將對日內累計成交超量的賬戶立即執行當日限開新倉處理,并于當日結算起提高股指期貨的交易手續費及交易保證金。
特此提示。
寧波杉立期貨經紀有限公司
2010.7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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